6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为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愉快的寒假,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禁止学校组织集体补课、有偿补课行为,隐瞒不报者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的规定,禁止组织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的行为;盟市旗县教育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补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学校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管理,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开办、推荐课外辅导班、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合理安排假期作业,丰富作业的形式。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寒假作业的布置和管理,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进一步丰富作业的形式,注重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要更新作业的形式,鼓励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身心健康的体育文艺和社会实践活动。
切实做好寒假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学校用电、取暖、危房、防火疏散通道、用车等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设施和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决不允许留有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立即加以解决。对假前整改不了的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各地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发放宣传资料和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各校要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要求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和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安排,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寒假活动,引导学生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提升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