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近几年居高不下的投诉以及种种不规范经营,已引起监管部门关注。昨天记者获悉,负责网络消费领域监管的国家工商总局,将在今年上半年建立全国一体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可以囊括网购电商的信用信息,动态监管大型购物网站、网店,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
虚拟性、开放性、跨地域等特点,使得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隐蔽性强、技术含量高、查处难度大。“网络市场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必须有一个能覆盖全国的监管系统”,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起,工商就启动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这个平台已经试运行,选定了10多个省级工商局作为应用试点。
工商各条线监测到的网络交易违法信息,可以通过这个网监平台搜索引擎,查询到网络交易主体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总局会向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注册地的工商下发指令查处。
按计划,今年将建立包括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平台、各省级工商局网监平台的全国一体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提升对网络的监管。届时,网购监管系统全国覆盖,并对大型购物网站、B2C网站和团购网站实行重点监控、动态监控,公众可查询网络电商信用信息、有过违法违规行为的黑名单。
网购很容易想维权很难
近日,新京报征集的3·15维权线索中,近百投诉均来自网购。经统计发现,京东商城、天猫、亚马逊等知名网商均在投诉之列。其中近几个月,来自京东商城的投诉达43条。
■ 现状
销售投诉中过半是网购
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介绍,2012年全国消协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20454件,占销售类投诉的52.4%。合同纠纷、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在网络购物投诉中排在前3位。具体来说,就是网购宣传与实物不符、商品质量良莠不齐、一些网店不履行合同义务、网购物流配送问题频出、货款支付存在风险、欺诈行为屡禁不止、评价搜索玄机重重等。
■ 建议
授权消费者无理由退货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消费者最好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先验货再付款,做到“一切要以实物为准”,这样可避免虚假宣传。
很多消费者在冲动购物后遇到退货难、鉴定难,建议应赋予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比如有一个7天的冷静期和后悔权。消费者购物前要考察网站资质,包括网站备案和相关认证,尽量选择有第三方支付的网站。